包頭市凱烽熱能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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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介質分組
壓力容器的介質分為以下兩組,包括氣體、液化氣體以及 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1) 一組介質,毒性程度為極度危害、高度危害的化學介質,易爆介質,液化氣體。(2) 二組介質,除 一組以外的介質。
2:介質危害性
介質危害性指壓力容器在生產過程中因事故致使介質與人體大量接觸,發生爆炸或者因經常泄漏引起職業性慢性危害的嚴重程度,用介質毒性程度和爆炸危害程度表示。
(1)毒性程度:綜合考慮急性毒性、 高容許濃度和職業性慢性危害等因素,極度危害 高容許濃度小于0.1mg/m3~1.0mg/m3;中度危害 高容許濃度1.0mg/m3~10.0mg/m3;輕度危害 高容許濃度在于或者等于10.00mg/m3。
(2)易爆介質:指氣體或者液體的蒸汽、薄霧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混合物,并且其爆炸下限小于10%,或者爆炸上限和爆炸下限的差值大于或者等于20%的介質。
(3)介質毒性危害程度和爆炸危險程度的確定:按照HG20660-2000《壓力容器中化學介質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險程度分類》確定。HG20660沒有規定的,由壓力容器設計單位參照GB5044-85《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的原則,決定介質組別。
3:壓力容器類別劃分方法
(1)基本劃分:壓力容器類別的劃分應當根據介質特性,按照以下要求選擇類別劃分圖,再根據設計壓力p(單位MPa)和容積V(單位L),標出坐標點,確定壓力容器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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